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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

4月18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成菊艳带领民族和监察法制委员会部分委员、县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青海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柯柯制盐分公司等企业,进行实地检查,详细了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等情况。随后,在县政府会议室召开执法检查座谈会,听取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及近几年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与相关单位、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

执法检查组指出,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各项内容,强化主体责任、提升安全意识。

检查组认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效果明显,实现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并根据检查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一是要增强法治意识和法律观念,抓好安全稳定工作,各单位、部门要始终不渝地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统筹发展好安全和发展两项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好“从严从紧”的总要求和“外防输入”的防控策略,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零疫情”防控成果。三是各单位、部门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遵法守法意识,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四是要全面开展各行业、领域风险研判和防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按照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学习宣传,全力确保《安全生产法》得到更好的贯彻实施。五是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把安全生产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六是各部门要形成执法合力,切实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