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欢迎您!N/A 返回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门户网站

乌兰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海英同志任职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徐兴龙院长的提请,经2022年4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海英同志任乌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