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设财政经济和农牧环境资源、民族和监察法制、社会建设3个专门委员会,教科文卫、代表工作委员会2个办事工作机构,办公室1个,有公务员编制8个(常委会主任1个、副主任3个,办公室4个),专委会主任委员3人(编制在原单位),工作委员会主任1人,工勤人员1人,编外1人,特岗1人。2021年选举产生县十七届人大代表138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1名,镇级人大代表197名。全县4镇全部配备了人大主席和专职工作人员各1名。一年来, 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和全县中心工作,立足“四个机关”职能定位,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坚持正确监督、依法监督、有效监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民主的乌兰实践,全力推动新时代多彩乌兰高质量发展,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乌兰篇章作出人大履职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