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乌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听取和审议了乌兰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民俗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同配合。民俗文化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部门多、范围广,需汇集多方力量才能推动民俗经济的发展。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民俗文化产业发展,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民俗文化产业发展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提上议事日程,积极推进。建议县政府切实加强民俗经济发展工作的领导,建立有效的政府帮扶机制、管理措施,制定专项发展规划,按照职能分工,各部门分工协作,形成合力,通力解决民俗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碰到的主要瓶颈问题,不断补齐发展短板,扶上马引好路起好步,有效促进我县民俗经济长足发展。
二、加大宣传推广,切实提高知名度。通过政府倡导、部门配合、协会参与、舆论引导、媒体宣传等有效方式,着力打造乌兰民俗文化品牌。建议政府牵头,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民俗文化经营者多方联动,对民俗文化产业进行统一规划包装,突出个体民俗文化的自身特点,通过新媒体平台、组织举办和参加展销会、帮助民俗文化产业经营者开办网店等多种措施,线上线下、省内外广泛宣传,展示和推介产品,切实提升乌兰民俗文化产业的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努力营造发展乌兰民俗文化产业浓厚氛围。
三、加大政策支持,增强民俗文化产业发展活力。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抓住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国家支持藏区发展的机遇,加大民俗文化产业发展项目的谋划储备力度,把民俗文化产业发展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范围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项目,助力民俗经济发展。一方面,要有效合理利用创业孵化基地、科技产业园区等平台,充分利用国有闲置房屋资源,为民俗文化产业发展提供生产加工、经营展示场地,把分散的生产经营户统一积聚起来,积极打造民俗文化产业基地,为逐步做大做强打下基础。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对民俗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通过争取国家项目支持、加强财政资金扶持、加大融资支持等有力措施,解决启动资金、周转资金困难问题,助力民俗文化产业起步发展。并积极引导和扶持民俗文化进入市场,发掘民俗文化市场潜力,创造自身价值,逐步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四、加强政府引导,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围绕家庭宾馆、农家乐、牧家乐等产业发展需求及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聚焦政策落实和服务提升,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有效管用的帮扶措施,一业一政策、一企一措施,精准施策,优化服务,全面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实实在在帮助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持续影响和冲击,真正让企业提振信心、走出困境。同时,要积极引导民宿企业,在“外塑形象、内强素质”上下功夫,摒弃“等靠要”的思想,做好市场调查,提升服务质量,自强不息,积极探索自我发展的新路径好办法,有效促进民俗文化产业恢复增长、良性发展,助推全县经济稳步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乌兰篇章贡献民俗文化产业力量。
以上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请在3个月内,即2022年12月13日前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由县人大民族和监察法制委员会负责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