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才让太一行莅临我县专项监督乌兰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县政府县长潘立清,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任俊,县政府副县长杨珍果陪同检查;县委副书记冯伟参加汇报会。会议邀请两名州人大代表列席。
监督组先后深入乌兰县柯柯制盐分公司、柯柯北山砂石料厂、乌兰县污水处理厂等企业实地监督检查,详细了解了各企业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在汇报会上,副县长杨珍果代表县人民政府汇报了我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与会人大代表就“青海盛汇检测公司为乌兰县污水处理厂出具的2023年季度在线检测设备比对监测报告存在数据造假”和“海西州乌兰县察汗诺庆华焦化厂已停产,生产设施内的熄焦废水跑冒滴漏。脱硫石膏推在厂子里,没有集中处理”问题提出询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生态环境局负责人现场进行了解释答复。
专项监督组对我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乌兰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对于乌兰县下一步整改工作,监督组要求: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改工作抓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体制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乌兰县要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顺利完成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二要进一步优化、细化整改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三要切实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把人大监督与支持政府工作融合起来,推动整改工作。四要关心关爱干部。此次整改工作时间紧,内容多,任务重,程序复杂,要做到科学、合理安排工作,全力保证相关单位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